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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征集上犹旅游宣传口号 [2012-05-14]
江西省申请IC卡导游登记表 [2012-05-11]
关于转发江西省文化厅、江西省旅游局《关于举办2012年江西文化旅游形象大使选拔 [2012-05-07]
关于开展“三百山杯”征集安远旅游形象标识、主题宣传口号和三百山景区标志活动 [2012-05-02]
江西省赣州市百万巨奖征集旅游形象标识及摄影文学作品公告 [2012-04-26]
关于参加2012年全省旅游星级饭店总经理会议暨省级星评员换届工作会议的通知 [2012-04-20]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五·一”假日旅游市场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2-04-11]
关于开展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12-04-11]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旅游行业开展‘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2-04-11]
关于在我市举办2012年全省第二期旅行社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培训班的通知 [2012-03-28]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2-03-26]
贯彻落实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市旅游局召开县(市、区)旅游局长工作会议 [2012-03-23]
2 0 1 2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正在火热报名中…… [2012-03-19]
南昌赣州携手推动旅游发展 [2012-03-13]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旅游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学雷锋”的活动方案》的通 [2012-03-03]
关于开展全市清理整治假冒星级饭店“春风行动”的通知 [2012-03-01]
赣州市2012年旅游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拟表彰人员(集体)公示名单 [2012-02-29]
关于市内地接旅行社奖励公告(2011年第1号) [2012-02-17]
关于开展2012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2-01-17]
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2012-01-10]
关于报送地接旅行社奖励材料的通知 [2011-12-29]
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1-12-29]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江西省旅游总收入过千亿”旅游活动月及2012年元旦、春节期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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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是09年在江西上饶市
答: 省内迁入本市IC卡导游证办理程序 http://www.gzlyw.com.cn/zwgk/zcjd/2010-11-11/591.html
问: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用
答:
1、请求人是旅游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游客和其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被投诉旅行社、具体的要求和事实根据;
3、属于保证金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旅行社破产造成游客预交旅行费损失的。
问: 赣州市受理旅游投诉、
答: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旅游投诉,公平公正地审理质量保证金案件,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及有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一条 质监员必须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树立为游客和旅游企业服务的思想,及时、有效、公平、公正地处理旅游投诉案件。
第二条 受理电话投诉时,应耐心听取投诉,认真记录,对投诉者作出明确指引,受话人应签名,并注明办理情况。
第三条 接待游客来访投诉时,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认真记录,并请投诉人签名,如案情复杂应请投诉者写出书面投诉。
第四条 经办人员收到投诉者正式书面投诉后,应认真填写旅游质量投诉登记表。
第五条 认真及时对投诉案件进行审核。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的案件,应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审核赔偿请求人的资格和赔偿请求的要件。如投诉人请求资料不足的,应于当天通知投诉人补充资料。在资料收齐的当天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受理,应在当天通知投诉人,如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应在三天内通知投诉人,并告不受理的原因。属于对社会其他部门的投诉,转送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投诉人。
第六条 经办人员应在作出受理决定当天将投诉函或记录批转给有关市质监所或有关被投诉单位,批转时应认真填写转办单,明确办结的期限。
第七条 对投诉市属旅行社的案件,经办人员应注意跟进催办,敦促被投诉单位在限定时间内结案,并按结案要求,取得投诉人的书面认可资料。
第八条 对于投诉者与被投诉单位协商不成的案件,经办人员应迅速展开调查,核实案情,认真做好记录,并由被调查人签名、盖章。
第九条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有两人同行,避免一人调查取证。
第十条 对于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集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协商,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实行集体会审,广泛听取不同意见,发挥集智慧,并征询法律专家意见。
第十一条 在弄清案情事实的基础上,应在十五天内,参照有关法规条例,作出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者和被投诉者。
第十二条 收取双方回函,填写处理结果。整理与案件有关资料,归档保管。
第十三条 在处理投诉过程中,经办人员应自觉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不得借故拖延推诿或徇私舞弊。
第十四条 每季度统计投诉数据,写出简报或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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