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赣州旅游网www.gzlyw.com.cn

当前位置: 公示公告
 

2008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2008年“五一”假期即将到来,虽然按调整后的假日制度只放假3天,但由于“五一”历来是春季游客出行高峰,“五一”前后旅游接待和安全保障仍面临较大压力。省假日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为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保障,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全市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一是要加强对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4月底前,各县(市、区)要组织有关单位对交通集散地、旅游节庆活动场所、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游乐设施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要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监管。各地要将抓好旅游交通设施的技术性能检查以及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放在旅游安全大检查的首要位置。各地交通部门和公安机关,在4月底前集中进行一次旅游客运安全大检查,加强对旅游车辆的运营监管,加强旅游道路路况的检查和维护,增强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志及警力部署,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运营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三是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市旅游局要加强一线服务人员的旅行社领队、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知和处置能力。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旅游各环节的安全防控等级,确保团队旅游安全。
    四是要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旅游、公安、交通运输、铁路、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重点加强对探险旅游、自驾车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安全引导,及时发布旅游出行提示。要完善旅游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五是要严密防范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各地要制定假日旅游紧急救援工作预案,有关人员要24小时值班,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方面和市假日办。
    二、丰富旅游产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各地要根据假日制度调整后市场变化趋势,结合“五一”旅游市场需求,积极引导开发适合不同消费需求的观光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近郊乡村旅游等旅游产品,努力丰富假日旅游市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
    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严查零负团费、以次充好等不法经营行为,禁止强迫消费或变相强迫消费,积极倡导旅游行业诚信经营。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的考核和监督,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切实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力提高出境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形象。
    三、加强公共服务,引导游客文明出行
    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的作用,加强直接面向游客的旅游出行信息服务,并加强引导性为主的宣传报道。
    各地要积极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广泛宣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文明旅游温馨提示”,倡导游客理性出游、文明出游。加强对出境游客的文明礼仪教育,提升文明旅游素质。要积极宣传丰富多彩的假日活动,宣传一线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热忱服务的精神风貌,宣传人民群众欢乐祥和的假日旅游生活,为迎接奥运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旅游工作水平
    各地要加强对“五一”假日旅游市场的监测与研究,及时启动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准确收集和掌握统计资料,分析假日旅游市场规律和旅游消费动向,不断提高假日旅游工作水平。要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统计信息。各地要总结“五一”假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和特点,总结报告请于5月3日下午1时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报市假日办。
    赣州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8391555,联系电话:8391554,电子邮箱:gzslyj@126.com